添运国际_添运国际娱乐-【体育娱乐】

图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添运国际: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4-04-18 11:05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11日

陕西省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陕西省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添运国际: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开展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务服务,是指全省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在办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提供的服务。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是指行政机关和其他负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构。政务服务办理系统,是指政务服务机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的统筹建设或自行建设的信息系统。

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电子文件,是指政务服务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政务服务办理系统形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信息记录,由内容、结构、背景等组成。

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价值,对国家以及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

第四条省档案局、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省档案局具体负责规范、指导和监督全省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支持,推进本级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审查本级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

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是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做好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的形成、办理、归档和电子档案保管、利用等工作;完善自行建设的政务服务办理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功能,推进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或者使用档案部门统一开发的集中式数字档案室系统,对本单位政务服务电子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按规定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本单位政务服务电子档案。

各级综合档案馆应当明确政务服务电子档案移交进馆要求,建设满足电子档案长期安全管理需要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开展电子档案接收工作,保障电子档案规范接收、保存和共享利用。

第五条在陕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办结归档的电子文件是政务服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凭证,是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将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陕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流程。

(二)全程管理。根据电子档案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严密、完整的管控体系,对政务服务中应归档电子文件的收集与采集、归档与管理、保存与利用、移交与接收等,实行全程管理。

(三)高效利用。充分发挥电子档案高效、便捷的优势,实现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分层次、分类别、按需求、按权限共享利用。

(四)安全可控。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政务服务电子档案安全。

(五)各尽其责。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将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责任纳入相关岗位职责。

第六条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形成、办理、归档以及电子档案保管、利用、移交等全过程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七条各级档案主管部门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